2023年8月22日上午,醴陵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非法制造爆炸物及危险驾驶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案件源于2023年2月初至7月11日期间,李某中组织被告人刘某军、陈某洪、王某等人,在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老山组明旺养殖场饲料间内,雇请被告人刘某林、李某扬等人从事非法生产狗尾草药饼活动。7月11日4时许,李某中组织人员在饲料间内进行非法生产时发生了爆炸,造成7人死亡,养殖场及周边房屋受损。经统计,该爆炸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10万元。
在宣判现场,审判长首先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并就辩护人提出的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评析。根据对犯罪事实及情节的认定,结合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最终吴某期、刘某军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此外,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将继续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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