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于7月31日通过了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以下是条例的重点内容概述。
  ### 条例修订背景与目标
  新条例的修订基于对现有法规的多次修正,并结合了当前行业发展的新需求。目标是通过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强化各级政府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 定点屠宰与集中检疫
  条例明确规定,湖南省内的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必须在定点屠宰场进行,并实施集中检疫,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 政府监管与支持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并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此外,鼓励支持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等一体化发展,促进生猪屠宰行业的优化升级。
  ### 屠宰场设立与运营要求
  设立生猪屠宰场需经过审批,小型生猪屠宰场的设立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屠宰场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设施和技术人员,并遵循环保要求。对于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政府将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或规划生猪产品配送点。
  ### 生态环境保护与食品安全保障
  生猪屠宰场必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符合国家标准。对于生猪产品,需采取适当的储存措施,并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配送。政府鼓励建设生猪产品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并对向边远地区配送生猪产品的经营者给予补贴。
  ### 无害化处理与追溯制度
  对于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或病害生猪,屠宰场需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屠宰场还需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罚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小型生猪屠宰场的特定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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