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湖南、海南等地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其中河南省是中央财政部分,湖南和海南是省级统筹部分,一起来看具体情况。
|河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4亿元提前下达
|河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4亿元提前下达
据河南省财政厅消息,近日,河南省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4亿元,以推动该省生猪养殖业稳产增产。
据了解,该批提前下达的资金将对河南58个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扶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加大生猪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等扶持力度,推动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项目建设,加快促进该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河南省财政将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督促市县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并按规定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及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湖南: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奖励资金2140万元
根据财政部《 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 财建〔 2022 〕 378 号 )《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 2021 〕 13 号)《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 2021 〕 18 号)要求 ,拟将提前下达我省 2023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 省级统筹 部分) 2140 万元 ,按继续支持脱贫县、支持产能较大的非生猪调出大县等因素测算分配到望城区等 5 3 个县市区发展生猪生产 ,现予公示 ( 名单附后 ) ,公示期自 2022 年 11 月 25 日起 ,至 12 月 1 日下午 17:30 分止 。公示期间 ,如对拟认定对象有异议 ,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人 :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 ,电话 :0731-85046117 。湖南省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建议表
| 海南: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63万元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公示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奖励资金为中央切块下达海南,由海南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安排的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78号),此次分配的省级统筹资金为163万元。
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海南的统筹奖励资金额度,结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一是优先保障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保障要求。落实中央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确保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给5个脱贫县的总体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或安排给5个脱贫县的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
二是剩余奖励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依据《海南统计年鉴》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度数据,按照各县近一年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占比,并分别赋予50%、25%、25%的权重计算各县权重占比。
依据每个县奖励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原则,按照各县权重占比从高至低排名确定奖励县。奖励县数量及金额根据当年中央切块下达海南奖励资金规模确定。当年已获得中央直接奖励资金支持的县,不再给予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支持。
奖励资金分配结果为: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省级奖励资金26万元,分配给海南临高县、保亭县、白沙县、琼中县、五指山市5个脱贫县,每个脱贫县5.2万元;剩余资金137万元,根据因素法测算,澄迈县排名第一,建议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37万元奖励给澄迈县。
文章来源:河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 湖南: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奖励资金2140万元
| 海南: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63万元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公示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奖励资金为中央切块下达海南,由海南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安排的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78号),此次分配的省级统筹资金为163万元。
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海南的统筹奖励资金额度,结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一是优先保障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保障要求。落实中央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确保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给5个脱贫县的总体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或安排给5个脱贫县的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
二是剩余奖励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依据《海南统计年鉴》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度数据,按照各县近一年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占比,并分别赋予50%、25%、25%的权重计算各县权重占比。
依据每个县奖励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原则,按照各县权重占比从高至低排名确定奖励县。奖励县数量及金额根据当年中央切块下达海南奖励资金规模确定。当年已获得中央直接奖励资金支持的县,不再给予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支持。
奖励资金分配结果为: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省级奖励资金26万元,分配给海南临高县、保亭县、白沙县、琼中县、五指山市5个脱贫县,每个脱贫县5.2万元;剩余资金137万元,根据因素法测算,澄迈县排名第一,建议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37万元奖励给澄迈县。
文章来源:河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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