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人民日报之后,国家市监总局也再次出手了,要为社区团购继续降温!
社区团购并非新鲜事物,在2018年前后短暂“火”过一阵。但由于订单密度不够高,平台接连出现倒闭潮。疫情以来,不少用户开始接受预售制的社区团购,这让互联网巨头重新看到了机会,纷纷加速布局,烧钱补贴也随之而来。在武汉、长沙、莆田等众多二三线城市,社区团购的接受度更高,只需要几毛钱甚至几分钱,就能从小区“团长”那里买到一瓶可口可乐、6两新疆库尔勒香梨、3两金针菇……高额补贴的背后,确实有不少实体小商家遭受客源流失、经营困难的冲击。
此前社区团购野蛮兴起的时候,人民日报就曾发文严厉批评,称互联网企业不应该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而是应当把目标放在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上。
不过很显然,虽然人民日报的批评很严厉,但是各大互联网巨头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到如今,全国各地几乎都能见到已经初具规模的社区团购平台。
11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近日公布对《关于防止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网络团购形成市场垄断进入市县基层地区,严重影响群众利益的建议》的答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建议中提出的关于“用严厉执法、强力监管为无序竞争的社区团购降温”和“对相关问题尽早界定、科学规制,依法约束有垄断倾向的资本扩张,让技术优势与消费需求、实体经济科学融合”等建议,对于健全平台经济监管法律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关于社区团购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随着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大举进入社区团购市场,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操作不合法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强烈担忧。
一是破坏了现有供应链产业正常发展。以备受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武汉社区团购“百团大战”为例,在传统零售端,被 迫打价格战造成相关企业销售额和利润率双双负增长。在供应端,低价倾销引发品牌供应商遭遇跨省串货、低价外采、无发票竞价采购等乱象,伊利、可口可乐、金龙鱼等多品牌曾要求经销商对社区团购停止供货。
二是低价倾销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区团购平台存在巨额补贴、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的情况。例如,某社区团购平台黄心土豆两斤售价1.29元,进货价为2元。同时,部分社区团购平台还存在采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的情况。
三是挤压小摊主、小商贩等群体的就业空间,影响社会稳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资金、数据、流量等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补贴低价形式抢占市场,容易对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等线下社区经济带来巨大冲击。线下社区经济经营者多为农民、社区群众,风险承受力较低,受困于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无法快速转换角色从事其他行业,可能导致失业人数增加,影响社会稳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复文中称,“针对上述情况,去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战略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周密制定工作措施方案,强化平台经济领域监管执法,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平台经济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持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全面落实平台企业并购行为依法申报义务,依法严格审查平台企业实施的抑制创新的并购行为,及时制止“掐尖式并购”,保护有效竞争格局。
二是完善平台经济监管制度体系。加快推动《反垄断法》修订工作,完善相关配套立法,细化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规制规则。推动出台《禁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干规定》,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 法》制定,研究数据开发利用的法律边界,防范数据垄断,防止数据滥用,健全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监管规则。
三是全面提升平台经济监管效能。积极配合中央改革办、中央编办充实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力量,增强监管权威性。探索建立平台经济监管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强化平台经济监管专业技术支撑,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规范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行业监管、竞争执法和司法保护统筹,汇聚平台经济监管的强大合力。
四是全面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履行责任的日常监管,加强合规教育和引导,督促平台企业加强自治,针对平台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行政指导,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答记者问
问题1: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主要有什么考虑?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在应对疫情冲击、提升购物体验、改善供应链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大举进入社区团购市场,秩序不规范、操作不合法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一是采用不正当手段挤压线下社区经济市场,容易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夺市场,会给小商贩、社区便利店等线下社区经济模式造成冲击,带来明显负效应。二是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存在“烧钱抢市场、垄断后提价”的不正当竞争倾向,容易损害消费者权益。短期看,相关企业竞争前期实行“补贴”策略时消费者确实能以较低价格获得短期实惠。但占领市场后,相关企业很可能大幅抬高价格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区团购平台普遍存在巨额补贴、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以及部分社区团购平台采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等问题。上述行为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社区团购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米袋子”“菜篮子”为主,这些基本民生商品价格上涨,容易引发经济社会动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区团购市场监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企业行为。对社区团购企业价格行为进行监测,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明,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等社区团购企业存在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问题2:请介绍一下这五起案件调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处罚的企业分别为: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以上5家企业在社区团购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一是通过巨额补贴,存在以低于进货成本销售商品的“低价倾销”行为。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社区团购企业为抢占市场,利用资金优势,采取直降、发放优惠券等形式补贴,致使大量商品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如计入运营、仓储、物流等成本,实际销售收入远低于商品成本,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低价倾销行为。
二是利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存在利用标示虚假的原价、折扣,谎称降价等方式诱骗消费者购买;存在未明确标明价格比较划线价含义等价格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所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
从调查情况来看,5起案件违法事实非常清楚。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依法提取有关价格行为的商品页面、相关财务数据及服务协议等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对补贴金额进行反复核算,同时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征求了相关方意见。调查显示,5家企业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共计处以罚款650万元。
问题3:我们注意到上述企业被顶格罚款,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方面的情况。一是违法行为对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影响比较大。上述企业低于成本销售商品,补贴范围广、补贴频次多、补贴金额大,业务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对农贸市场、集贸场所和小商贩的正常经营活动冲击较大。二是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后果比较严重。上述几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拥有庞大的用户量和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被互联网的规模效应、网络效应迅速放大,覆盖面广、危害后果较为严重。三是违法行为情节比较恶劣。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后,上述企业补贴金额虽然有所降低,但依然没有全面整改。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罚款,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的目的。
问题4:在加强社区团购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还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具体考虑?
2020年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严肃指出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不得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等“九个不得”。
2020年12月中下旬,市场监管总局直接对5家社区团购企业立案调查。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公开对上述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顶格罚款,对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有效促进企业整改。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调查研究,研判掌握社区团购市场动态,针对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规范社区团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其他经营者正当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中央部委接连“立规”平台经济新一轮反垄断大幕开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日前召开,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成为重要议题。“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此次会议对于平台经济的“把脉”“立规”释放重要信号,引发业内高度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近段时间,平台经济强监管信号持续释放。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频频发声,围绕平台经济接连出台多个配套文件,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密集“亮剑”,屡屡开出顶格罚单。业内指出,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不可偏废,作为关键发力点,强化反垄断仍是重头戏,包括加快修订反垄断法等在内的多项重要举措有望密集落地。
去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并对平台企业依法规范发展作出明确部署。平台经济新一轮反垄断大幕自此开启。
今年以来,平台经济强监管信号持续释放。年初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重点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释放了发展和规范并重、加强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金融活动要全部纳入金融监管、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等重磅信号。会议特别强调“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进一步明确要“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监管框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增强监管权威性”。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不仅在于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氛围,更要构建服务消费者的良性市场竞争政策,避免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威胁消费者权益和扭曲市场。把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点任务,凸现我国在竞争政策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将平台经济作为反垄断的发力点,完善反垄断规则制度,有利于推动平台经济更好走在规范健康发展轨道上。
近段时间,相关部门围绕平台经济密集出台系列配套政策。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释放互联网平台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的信号。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严禁平台强制“二选一”等举措。还针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制。
在行动层面,近期相关执法机构也密集亮剑。3月16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提升直播带货平台产品质量开展行政指导。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依法对互联网领域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腾讯、百度等在内的10家公司分别被处以50万元的顶格罚单。
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计650万元。
业内普遍认为,当前平台经济已迎来强监管时代。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张钦昱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中央各部门密集部署规范平台经济行为,积极回应消费者、经营者等多方需求,表明了政府规制平台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决心。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对优化平台经济内部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肃清平台经济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广大中小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的重中之重,《反垄断法》也在加紧修订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表示,《反垄断法》是2021年重点立法工作对象之一。
在专家看来,如何将平台经济的规制加入《反垄断法》的修法是今年的重中之重。“平台经济因为相关市场难以界定,支配地位的认定存在较多梗阻,更使得《反垄断法》在修订过程中如何规制平台经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张钦昱说。
地方也在积极部署,例如广东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制定平台经济创新合规发展工作意见。
在专家看来,下一步需要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刘向东表示,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首要是建章立制,制定具有引领性的规则制度,同时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有效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张钦昱表示,在平台经济监管中,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理清市场与政府的界限,促进竞争与创新良性互动。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清单,压实平台责任,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内部自我约束机制。
另一方面监管机关可以通过制定弹性平台经济反垄断条款、指导性规划等,对平台经营者加以引导、辅导、劝告、提醒、约谈。此外,提升电子商务经营者与用户消费者维护正当权益和平台秩序的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规范平台经济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晨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四五”开局之年,构建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完善重点领域施行反垄断法的具体规则,优化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仍是重头戏。我国将加快推进《反垄断法》修订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平台企业本身也应当提高经营的合规意识,利用好平台特性、平台资源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
本文来源:现代畜牧舆情周刊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