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必将给正常生产运行带来诸多影响。提前认识和预防畜牧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对确保养殖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养殖生产安全防控风险点
养殖生产安全主要包括:病源微生物防控、生产设备运行及养殖环境控制等方面。
(一)养殖选址布局。选址要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和当地发展区域规划,一般由农业农村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联合研判审批,做到选址合规合法。在布局方面,生产管理区、生产区(种畜养殖区-繁育区-生长区-商品猪养殖区)以此序排列,无害化处理、粪便堆积、出猪等区域在生产区的下风向,以便实现至上而下的单向流动。并严格执行消毒措施。
(二)人员出入管理。实行场区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养殖场。特别是饲养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前3天不得去其他养殖场、农贸市场、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厂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等场所。有条件的应对进入人员的裸露皮肤、毛发和衣鞋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并分别执行生活区、生产区洗澡、换衣、换鞋防控要求。
(三)物资入场管理。在猪场门口或者生活区内设置物资消毒静置间,对物资进行消毒液浸泡或者静置。有条件的猪场可配备烘干设备。养殖场应根据养殖量储备一定数量的饲料、兽药(含疫苗)、易耗品等必要物资,减少物资进场频次。不采购和食用非本场猪肉及与猪肉相关的熟食、火腿、风干肉、水饺、方便面等猪肉产品。
(四)外部车辆管理。避免运猪车、饲料运输车、病死猪收集车、粪污收集车、私人车辆等外来车辆进场。养殖场宜配备拉猪、拉料、运输粪污、运输病死猪的内部专用小型车辆。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对车辆及所经道路进行清洗消毒。
(五)引入调出管理。自繁自养是防控非洲猪瘟的有效手段。确需引种的应选择信誉好的非洲猪瘟净化场引进猪只。非全进全出的养殖场户,在生猪进场后,应饲养21天确定健康后,再混群饲养。隔离饲养期间,防止人员、工具、物品等在健康舍和隔离舍之间交叉。销售猪时,可通过高清监控和出猪台对预售栏猪进行挑选,禁止场外销售人员进入猪舍选猪。出猪后,立即对出猪通道和出猪台的地面进行消毒,消毒水流向出猪台外并有收集消毒设施。
(六)人畜饮水管理。水源必须来源深井水或人饮用自来水,严禁使用地表水和浅井水。每年至少对井水水质进行一次检测,监测水质是否达到饮用标准、是否含有非洲猪瘟病毒。定期查看饮水器流量是否满足猪只需求。出栏猪后对饮水器、饮水线路进行充分清洗消毒。
(七)虫媒预防管理。猪场虫媒管理是一项细致工作,蜱虫、蚊蝇、老鼠、猫狗等都是防控重点。首先,猪场严禁饲养猫狗,避免在场区内乱跑乱串;其次,在饲料库、猪舍出入口、排粪口等重点区设置挡鼠板及诱捕夹,减少危害。再次,做好蜱蝇消杀和猪体内外寄生虫驱除,定期喷洒杀虫剂,及时清除场内积水,防止蚊蝇幼虫孳生,提高猪只免疫能力。
(八)畜舍环境管理。保持猪舍内适宜的温湿度和空气质量,减少猪只应激反应,从而提高机体免疫力。一是保持舍内空气质量优良,根据实际采取自然或机械通风方式消除氨气、硫化氢及粪臭素。二是做好温度控制,夏季可采取湿帘负压降温方式;秋冬季采用抽风机换气,需保证舍内温度波动在2℃以内。在气温低时,可加装红外线保温灯、保温板、暖风炉等,确保产房和保育舍温度。三是定期维护检修,确保供电和保暖等设施供电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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