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陕西日报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10号,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范》的实施,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上年实际年屠宰量,将检查分为4个阶段进行。2024年2底前为宣传动员阶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规范》宣传培训,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2024年3月至5月为对照自查阶段,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主动与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接,逐一指导、分类推进;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全方位开展自查和整改。

2024年4月至2025年10月为检查评审阶段,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收到企业自查报告后,交由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进行形式审查,对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派出检查组现场检查,逐项评定、综合评价。2025年11月及以后为总结提高阶段,我省将全面总结《规范》实施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规范》实施工作制度化、科学化、长效化。

陕西省力争至2025年12月31日,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均达到《规范》要求;截至2026年12月31日,B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通过升级改造均达到《规范》要求。通过在全省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设,我省将全面提升屠宰行业监管水平,保障肉产品安全供给,推动陕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吴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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