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融媒体中心12月19日讯)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当前食品安全极受关注以及县农业农村部门狠抓严打的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一些不法商贩为谋取利益,私设屠宰点、屠宰贩卖生猪,导致一些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流向人们的餐桌,威胁到群众的食品安全,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12月19日凌晨5时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在同心镇同心村一铁棚内查获一处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窝点。执法人员来到时,发现蔡某和其帮手正在宰杀生猪1头,并且已分割完毕,猪肉及猪内脏与血水和污物混合散落在地面,承载容器上沉积厚厚污垢,环境卫生十分恶劣。经执法人员对猪肉及内脏称重,共计199.6市斤,随即依法查扣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刀、丁字钩等一批屠宰工具。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身健康,购买猪肉产品时,一定要查验摊贩的“广西畜禽屠宰溯源查询码”,核实《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检查猪皮上的检疫验讫印章,切勿购买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

来源:藤县农业农村局 王天河、藤县融媒

编辑:太平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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