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 “两法衔接”  守好“禁渔令”

高宝邵伯湖是全国第五、江苏第三大淡水湖,总面积936平方公里,辖于苏、皖两省,高邮、宝应、江都、邗江、扬州生态科技新城、金湖、天长七县(市、区),是一个跨省、跨市的湖泊。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通过加强渔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了刑事司法在保护渔业资源、涵养生态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探索构建了政法委统一领导,公检法机关、农业农村局积极协同,沿湖涉渔部门广泛参与的高宝湖“两法衔接”体系。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两法衔接”运行机制。将“两法衔接”列入单位核心工作,多次向当地政府专题汇报,争取理解支持。联合扬州市委政法委发布了《扬州市渔业及其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扬州市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入罪标准及涉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行刑移送程序规定》《扬州市渔业与水资源刑事犯罪案件取证指引》四项制度,强化了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向性。

二是抓好联勤联动,推动“两法衔接”深入融合。协调扬州市公安局在办公室挂牌成立了警务室,全湖四个渔政大队分别与辖区派出所共建渔政警务室。在实际办案中,视情邀请公安提前介入,咨询指导。支持推动检察机关针对电鱼等严重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创新引入“增殖放流”湖泊生态修复机制。助力人民法院举办涉渔涉刑案件公开审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研讨和交流。不断强化沟通联系,相互促进,形成管湖合力。

三是抓好普法宣传,营造“两法衔接”良好氛围。积极参加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组织的宪法日送法下乡活动,进渔村、入渔港、上船头座谈宣讲、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在沿湖建立了以渔民为主要普法对象的宣传阵地。联合司法机关重点宣传近年来被追诉判刑的涉渔案件。以编排普法宣传小品、微视频、动漫等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政策法规。2019年,创作的普法微视频《快乐的鱼》获司法部“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三等奖。

四是抓好队伍建设,夯实“两法衔接”基层基础。制定《渔业案件主办人制度》,强化案件主办人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每年举办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重点对“两法衔接”工作方面的调查取证、区分罪与非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联合市政法委共同对年度渔业“两法衔接”工作进行考评,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增强渔业“两法衔接”队伍自豪感和岗位荣誉感。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实施“两法衔接”制度,实现了对涉渔涉刑行为的全方位、精准化打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构建了高效的湖区治理体系。以“两法衔接”为抓手,充分发挥地方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引导沿湖县(市)区司法机关、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将力量投入到湖区管理上来,形成全湖治理“一盘棋”。两年来,开展“亮剑行动”“打非治违”等各类专项整治12次,联合沿湖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部门间、区域间联合执法22次,查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1380件、涉案2265人次。开展警渔联合检查49次,移送涉渔刑事案件52起,追究刑事责任32人。2019年11月,会同高邮市检察院主办了首届“环高邮湖环境保护司法论坛”。

二是增强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以“两法衔接”为载体,聚集专业力量,定点突破,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能力优势。2019年1月,湖区出现团伙性质的大马力快艇电鱼活动,单靠渔政队伍难以突破,及时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商请高邮市公安局开放湖区监控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于2019年2月2日凌晨成功查获该起电鱼案,现场查获犯罪嫌疑人8名,快艇4艘,汽车3辆,渔获物2500余公斤。此案被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挂牌督办。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对该作出肯定批示,江苏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该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农业农村部“2019年涉渔违法违规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全省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提升了渔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以“两法衔接”为平台,推行公开审判,切实扩大渔政执法社会影响面。2018年,联合高邮市司法机关举办了陈某父子电鱼案公益诉讼活动。此案为扬州市首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扬州市2018年度九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件之一。2019年,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扬州市人民政府举办了“江苏省高宝邵伯湖‘2·02’特大电鱼公益诉讼案公开审判旁听暨电鱼器具集中销毁活动”,一次判刑9人、赔偿资源损失152万元,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四是实现了渔业生态环境向好发展。以“两法衔接”为着力点,推进各项工作协同开展,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湖区涉渔违法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渔业生产秩序保持稳定。湖区渔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渔业资源得到一定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

三、几点启示

通过“两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在新时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湖泊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持续推进“两法衔接”是做好禁捕退捕工作的有力举措。在当前长江禁捕退捕的大形势下,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持续推进“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渔业涉刑行为,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禁渔令”取得扎实成效的有力举措。推动湖泊渔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禁捕退捕工作,要持续推进“两法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二)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是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运行的必要途径。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两法衔接”制度建设、重大复杂问题处理等相关事宜,做到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动湖泊渔业高质量发展,要不断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运行。

(三)执行渔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环节。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严格执行渔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5项配套实施细则,为涉渔涉刑案件顺利移交夯实了基础。推动湖泊渔业高质量发展,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与地方的沟通协作是做好法制工作的重要条件。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通过与地方强化合作,打破区域界限、打破部门界限,整合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能,始终保持了执法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稳定高宝邵伯湖禁捕退捕秩序。

来源: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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