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佟亮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资兽药饲料等产品电商平台销售监管的建议(第4771号)。对此,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并给予了详细答复。以下是主要措施与进展:
### 出台网络及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兽药饲料等商品备案准入制度
农业农村部持续加强互联网农资经营管理,以确保农资质量。具体措施包括:在春耕和秋冬种用种关键时期,要求电商平台严格网络售种资质查验。在农药方面,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并禁止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的农药。对于兽药饲料方面,组织开展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兽药产品的监督抽查检查,完善兽药追溯监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与有关部门合作,重点加强两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督促电商平台严格履行资质审查责任,强化对平台内农资经营者资质条件、备案信息的核验。二是指导各地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对互联网销售的农资产品进行检查抽检,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市场监管总局共享电商平台内经营者信息
建立涉农电商平台信息共享机制有助于提高农资执法效率。未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的沟通对接,推动建立平台信息共享的有效机制。
###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农资、兽药饲料监管执法体系
自2001年起,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建立了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每年春耕备耕期间,相关部门都会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地加强农资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农资质量持续提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聚焦重点农资产品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治理的整体合力,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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